第九十六章不能急!_重回八零年代我妈年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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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不能急!

  陈贵兰一见刘淑娟急急忙忙的赶来,大气都不喘一下,就知道出事情了。

  “什么?孩子被涛河带走了?”

  陈清野一听,心里也是哐当一下,不好!搞不好江涛河把孩子拿去卖了。

  虽说虎毒不食子,可他现在已经不像个正常的亲,更像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禽兽。

  让陈清野一下子就想到了她上辈子看过的一部电影。

  电影中,出现过这么一个骇人画面:河中漂浮着女婴的尸体。电影的描述中,在这个村里,如果生下来的孩子是女孩,就会被丢到河里处理掉,久而久之,村里没有女性可以当媳妇,就再向外买女性,强迫她们结婚生子,这样周而复始。

  在大山深处,在那个远离文明的村子里,有一群人不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天理难容的事,甚至觉得这是他们生存繁衍的方式,是符合规律的,是合理的,是习俗。这愚昧的思想,一代代传下去,从未停止。

  导演李杨说,这部电影除了男女主角,其他角色都是村民友情出演。

  当时,就有一个村民问他,能不能把女主角卖给他当媳妇。

  电影结局中,白雪梅的父亲解救女儿时,受到了整个村子的阻拦,因为村子里多数村民的老婆也都是拐卖而来的。

  愚昧,无知,恶心,就是这些村民的写照。

  你以为这只是电影中捏造出来的情节?然而,现实中发生的远比电影展现的残酷更多。

  在某一次开车经过陕西周至县的时候,看到了一块告示牌,白底红字写着:不许随便溺死女婴。

  是不是觉得很吓人?

  随便、溺死、女婴。无论是哪个词,都彰显着人性的丑陋。

  之前新闻曝光过,一名四川女大学生小琴在出门买宵夜时,被人贩子下药拐卖到深山给人当老婆了。

  说是老婆,其实就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尊严、没有自由的「生殖工具」——生不出儿子,就强奸、毒打、虐待,直到她生出儿子为止。

  这一拐就是15年。在被拐的第一年,她就疯了,之后又被转手了四五次。

  警察和媒体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40岁了,被卖到了刘家,成了刘家两个傻儿子的「共妻」,生下了两个同样痴呆的儿子。

  小琴也曾试图逃跑过,3天后,她的「新家人」找到了一丝不挂的她。这3天,她经历了什么,没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他们只是重新把她抓了回来关好。

  听说小琴虽然傻了,但是经常用粉笔在墙上写字,写下了很多个「第一名」,字很好看。

  本来,她应该有一份好工作,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吧。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疯疯癫癫的,长年被锁在一个不见光的窑洞里,一张破棉絮铺在积满泥巴的土炕上,就是她的「床」,吃喝拉撒都在上面,还看得见有虫子在蠕动。

  这样的事,已经报道过数十起、数百起了。

  每一个被拐卖的女孩无不受尽折磨,精神崩溃,不被当人看待,想逃也逃不出,被关押虐待数十年。

  小琴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有调查称,至今人口贩卖仍是一项产值很高的全球产业,每年至少有250万人莫名消失。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组涉拐数据,妇女和儿童,是被拐的主要人群,而拐卖妇女的案件占了总数的457。

  网友在暗访跟踪之后,说出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真相——「卖女人的交易市场,比卖小孩的大得多,因为一个女人,能生好几个孩子。」

  肮脏的人性,肆无忌惮地践踏着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知乎网友喵喵喵喵喵说过「拐卖这件事,和你的学识、资历、家庭背景的高低都没任何关系,它只关乎人性和底线,而这一点上,你永远低不过人贩子。」

  李杨说过,盲就一个字,但我找不到一个更贴切的,来形容人心中的漆黑。

  道理和法律,在这里是行不通的。

  在他们眼里,买卖媳妇是司空见惯,是家家户户都在干的「习俗」。

  「人类,就是一直在重复过去的道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然后就由罪恶衍生出更多的罪恶,悲哀衍生出更多的悲哀,永远找不到出路。」

  因为是女孩,所以连活下来的权利都不配拥有?

  因为是女孩,所以要被拐卖强暴变成「生殖工具」?

  因为是女孩,就得承担「传宗接代」的责任?

  放屁。应该是——因为是女孩,就得被温柔以待。

  但其实不管男孩女孩都应该被疼爱。

  宝山不是女孩,可万一被打断了手脚出去乞讨该怎么办。

  想到平时甜甜的叫自己姐姐的小孩,断手断脚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陈清野急的饭的吃不下,还好她还理智,直接去找了胡屠户和村长,直接去镇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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