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离婚协议书_重回八零年代我妈年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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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离婚协议书

  “我要离婚,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陈贵兰坚定不移的说道。

  那些在隔壁看热闹的老太婆们可就坐不住了,她们赶紧过来,你一言我一语。

  “涛海家的,你不要想不开啊,离婚又不是什么好事情。”

  “男人嘛,喜欢沾花惹草也正常,你看,涛海起码还回家,你说对不对?”

  “就是说啊,你给他生个儿子,你看他以后的心还在不在家里。”

  “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都是很正常的,你们俩可是法律上的夫妻,受法律保护的,管她什么燕儿娟儿的,威胁不到你的地位。”

  “你要是离婚了,再找一个说不定还没有涛海好!”

  “……”

  一来一回,本来是向着陈贵兰的,一下子风口转向江涛海了。

  八零年代离婚是困难的,各种各样的人会出来劝诫你不要离婚。

  无非不就是离了婚,你就没有人要了,多方面阻扰你。

  实际上,离婚不了的大部分原因还是身边人和自己的孩子。

  “谁说我要生了?!我陈贵兰这辈子只要妮儿这一个孩子,把她抚养成人就够了,离了之后,我不会再嫁!”

  陈贵兰直接无视她们说的种种可能性,这个婚她必须离。

  如果说张燕今天的出现打破了她心里的幻想,那么江涛海的这些话直接割裂了一切。

  他要把她的妮儿拿去换彩礼,他还因为一个女人打了妮儿一巴掌。

  这是做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她之前的所有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女儿,江涛海的这些话让她明白,她若不离开这里,会牵连女儿。

  “你说离就离?行啊,离之前把欠我们家的彩礼钱还给我!”

  江涛海料定她拿不出来,故意为难她,想让她知难而退。

  区区一百块钱的彩礼钱,毁了一个女孩的一辈子。

  陈贵兰进了屋,把唯一剩下的一张一百给了江涛海,这是她付完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剩下的。

  等于她这大半年半干,全部搭在他身上了,她承认她有些意气用事,可她就是不服输,她要离开这个男人,就算是金山银山,她也要想办法弄回来。

  江涛海接过那张一百:“噗噗噗,真是没想到你那老头对你还挺慷慨的,一伸手就是一百,我干活干一年都存不了这么多。”

  这不是废话,赚一毛花一毛,赚一块花一块,能存的下钱才怪。

  “所以,我们可以去民政局离婚了吗?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

  见他接了钱,陈贵兰勉强松了口气,钱没有了可以赚,把婚离了,自己就彻底解脱了,她一刻都等不了,她要和这个男人分家。

  “不是?你以为就这一张一百就想打发我?我给你算算,这一百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光利息都不止这么多年,再加上还有这个赔钱货,以后出嫁的嫁妆钱难道不是我的?除非你不带她走。”

  “不可能的!我要带妮儿走,妮儿是我的命根子,那你说吧,到底要多少钱,你才愿意离婚?!”

  妮儿怎么可能继续留在这种家庭,她不敢想象若是自己走了,江涛海和廖婆子会怎么样折磨她。

  江盼籽听到这里,已经是心头一酸,她本该可以抛下自己,一走了之,可她没有这样子做,最爱她的人只有妈妈。

  “既然如此,我就和你算个清楚,利息加这赔钱货的彩礼钱,还有这个屋子的钱,这个屋子可是我当初花钱起的地基。”

  “你们俩白住了这么多年,看在你和我有夫妻关系的份上才让你免费住,现在我们已经不是夫妻关系了,那你们俩之前住的时间全部要算钱,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满打满算还给你抹零,五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一副慷慨解囊的样子,不知道还以为他是真的大方。

  江盼籽明显没想到江涛海会如此不要脸,陈贵兰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我嫁给你八年,为你生下女儿,为你照顾父母和操持家里还有那么多田地,你怎么敢的啊,怎么敢要五千!”

  五千对于现在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莫过于一笔天文数字,五千块钱都够在城里买一套小洋房了,他这个地基根本要不了多少钱,就几十块钱批下来的,现在狮子大开口,直接变成了五千。

  “怎么?那这样子,你要走就一个人走,赔钱货留家里,我就给你算便宜点,只要两千五如何?”

  江涛海就是算死了她拿不出来,想离婚?不可能的。

  “不行,就五千。”

  陈贵兰一锤定音,女儿是不可能留他那里的。

  只要自己肯努力,找娘家那边借点,在努力几年就可以凑齐了,就可以摆脱这个无奈。

  “贵兰,你别怕,我找我儿子借给你,你以后慢慢还我就行了。”

  王奶奶见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帮她一把,江涛海这个人,她实在是瞧不上,好吃懒做,现在还把女人领了回来,终于肯松口了,当然得答应他。

  “王婆子,你真是昏了头,还帮他们俩离婚!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些婆子开始七嘴八舌的指责起她来,王奶奶根本就懒得搭理她们。

  “你就不怕她们俩跑了?我倒是要看看那老头能给你们多少钱。”

  江涛海听王奶奶这么说,这是笑了,哪有把钱往水坑里面扔的。

  “王奶奶不用这样子,可以分期吗?就是固定每年给你多少钱。”

  江盼籽礼貌的问了一句。

  “行啊,只要你们还得起,我倒是第一次酒店期盼父母离婚的,果然赔钱货就是赔钱货养不熟。”

  江涛海嗤之以鼻,要是真的出得起这笔钱,他还要她们母女俩干什么,拿这个钱去娶燕儿,燕儿给自己生儿子,瞧不上美滋滋。

  “那就写个协议书吧,什么时候给你多少钱。”

  江盼籽不相信口头上的承诺,怕他以后反咬自己,特意去把村长叫了过来。

  村长本想在劝劝,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是老话,不想他们俩离婚,日子总得凑合过下去。

  可见陈贵兰态度强硬,村长连想起之前的种种行为,也明白确实这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夫妻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了,那就好聚好散。

  他来当个公证人。

  甲方:江涛海

  乙方:陈贵兰

  每年乙方固定支付1000元给甲方,支付满五年就可脱离一切关系。

  甲方自愿放弃女儿的抚养权。

  这份文书是江盼籽写的,村长看了看也没什么错的地方,就让两个人按了手印,按完手印,陈贵兰就催促着他去离婚,她实在是等不下去了。

  村长开着拖拉机送他们三个一块去了镇上民政局。

  路上江涛海还念念叨叨的,说什么她以后百分百会后悔的,以后哪里还能找到他这种好男人,说陈贵兰就是死脑筋,要是早点生了儿子不就没有这些事情了,说那个老头子又不会养她们一辈子。

  陈贵兰无视他,只是在看路过的过往风景,风穿过来,她只觉得轻松多了,终于解脱了。

  江盼籽则是庆幸现在是1986年,而不是更早的时候,否则根本不能离婚。

  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典《婚姻法》中除了有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外,并没有明确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这引发了很多问题。

  因为在《婚姻法》颁布后,中国出现了离婚潮,其主力不是包办婚姻最严重的农村夫妇,而是经历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锻炼的军队和地方干部,他们给出的理由都是“父母包办”,先与原配离婚之后便与城里的女大学生出身的干部缔结良缘,而这些被离婚的农村妇女往往是“离婚不离家”,继续在乡下承担养育子女,事奉公婆的重担,这显然是不公允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近30年的时间内,中国不断完善《婚姻法》,逐渐形成了“三看一参”的离婚标准。

  所谓的“三看一参”就是一看婚姻基础,是自由结合还是包办;二看婚后感情;三看离婚原因,是夫妻双方不通音讯还是夫妻一方患病等其他原因;最后是要注意子女利益和社会影响。

  此时离婚需要正当的理由,感情不合算不得是正当理由。

  在1980年,中国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离婚条件中明确写了一条,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从这里开始感情不合成为了正当理由,中国再次引发了持续十年的离婚潮。

  然而事实上80年代初想要离婚却并非易事,因为婚姻中处于弱势的那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

  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件就是王永贞自杀事件和“秦香莲上访团”事件。

  话说河南省委宣传部一位处长王本立前往金水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给出的离婚理由是主要有三条:他的妻子王永贞在“文革”中曾写材料揭发他,对他进行政治陷害;在生活上不关心他;拒绝与他过夫妻生活。这说的有理有据,但王永贞则以王本立有“第三者”插足为理由不同意离婚。

  此案拖了两年,在1982年法院认为虽然王本立的离婚理由充足但不准离婚。

  如此又过了一年,王本立再次提出离婚,法院得知他们还是过着分居生活且王永贞拿不出王本立搞婚外恋的证据,于是判处两人离婚。

  结果王永贞在法庭上就掏出了一个棕色的小瓶子,服毒身亡。

  结果事情闹大,法院成了众矢之的,涉及此案的办案人员都受到严重处分,调离岗位。此后一年内,凡是遇到离婚案,当事人都以要自杀为理由不肯离婚,导致一年多内都不敢宣判离婚。

  1983年,由36名妇女组成的“秦香莲上访团”联合到全国妇联上访,状告他们的丈夫是“陈世美”。

  这些女性都是知识分子,在过去的峥嵘岁月中无条件支持着丈夫,结果激情过去之后只剩下冷漠,她们的丈夫有了新欢,纷纷借助新《婚姻法》中的“感情破裂”一条,提出离婚。这些惨遭抛弃的女性怀着无比的悲愤,联合起来,最终将官司打到了中央,在国家的强制干预下,在当年他们一个也没离成婚。

  然而他们的心都不在了,强留的不过是一个躯壳。在后面的十年内,他们陆续都离了婚。

  所以说啊,江盼籽真是感谢这些肯为女性权益作斗争的人们。

  不然只会生活在想离离不了的深渊之中。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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