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重生仙骨,九十九段尘封的记忆_九龙拉棺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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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重生仙骨,九十九段尘封的记忆

  一入末世道成空,枷锁上身胎中谜!

  沈谦已然敞开了神识,让末法这位天道化身给自己种下末世的迷局。

  末法见沈谦这么配合,当下便直接进入了沈谦的识海。

  不进入还好,一进入,末法这位天道化身直接懵了。

  这是识海吗?还真是识海啊?哪里有生灵的神识,可以广阔无边,真的和汪洋大海一样?

  这沈谦,究竟什么来历?就算是那女帝红妆,她的识海也不过是奔腾的大河,最后也要汇聚到海中。

  换句话说,这小子的神识,比女帝的识海要大上至少百倍?

  想到这,末法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感觉这末世迷局的赌约,自己只怕已经输了。

  同时,末法感觉到这识海中有一股让自己畏惧的气息,虽然只有那么一丝,但却仿佛是自己的天敌一般,让自己忍不住想逃离这家伙的识海。

  云层上方的九龙拉棺,气息再度内敛,彻底的隐没消失,这才让末法松了口气,以为刚才的感觉,是幻觉。

  不对啊,自己是来给沈谦布置幻境的,怎么变成了自己产生幻觉?还是恐怖的幻觉?

  玩弄凡人与股掌之上,末法觉得自己本来很有经验,经常在凡人的梦中,再编制一个梦,醒来后还是梦,一梦套一梦,但此刻末法看到了沈谦的部分被她解开的尘封记忆,彻底懵了。

  这是……重生了九十九次?每一次重生,有时候他自己知道,有时候他彻底新生,这是什么存在啊?怎么会有这种生灵?

  杀不死的无限重生的生灵吗?

  这家伙还垂涎长生骨?他的骨头是不是重生骨啊?那可是超越至尊骨的无上仙骨啊!

  九根长生骨,可以合成一至尊骨,但九根至尊骨,却不见得能合成大帝骨!

  拥有大帝骨的修者,只要不夭折,死得太早,几乎是注定成帝,可见大帝骨之罕见,之可怖。

  但大帝骨比起这无限重生的重生骨,却又落了下乘。

  这是真正的仙骨啊!

  所谓仙家道骨,便是指的这种无上骨!

  九十九重的记忆,每次重生都被封印,几乎都是在末法世界,却又带着些许强者重生的痕迹。

  转世重修?有点意思!

  末法这位天道化身,一时间忘记了自己要布下末世迷局,竟然也坠入其中,作为旁观者的身份,看连续剧一般,开始了她的追剧生涯。

  ……

  “沈谦,你来了,毕业三年了,还是这么帅气!”杜莎眼神依旧和当年一样火热,虽然这位老同学只是礼貌性的对自己打了一个招呼。

  “我是来找狗哥的,至于你们的小规模聚会,我不是很感兴趣。”

  沈谦看了看杜莎脸上那厚厚的粉,微微皱眉,实在不明白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把自己的脸当墙壁,刷了一层又一层。

  “你找他?他在里面,正舔的起劲。”杜莎直到今天也不明白,又酷又帅的沈谦为何会把袁天狗当好兄弟。

  轻轻推开包厢的门,沈谦看到了昔日的好兄弟,袁天狗。

  袁天狗,据说祖上十八代是天师袁天罡,父亲袁天放给儿子取名,想到了天狗吞日,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接地气的名字,尤其是在舔狗这个词诞生之后,更是让其名副其实。

  “小琳,这是我存了几个月工资给你买的白金项链,你看这蓝宝石吊坠,和大海一样湛蓝,无比深邃,代表我的爱!”

  袁天狗勉强挪动着肥胖的身体,拼命想靠近角落里占据中央C位的苗条美女,段小琳。

  段小琳,昔日班花,现在依旧美丽动人,身材婀娜,比起学生时代的青涩,多了几份媚俗。

  “咦,小琳,这项链看起来不错啊,估计要大几千,舔狗这次可是下了血本。”段小琳身旁的一个瘦猴般的年轻人表情有些不自然,显然也垂涎段小琳的姿色。

  “大几千?随便开几瓶酒就是大几千。”挨着段小琳坐着的一个女孩一脸鄙视的看着袁天狗。

  “狗儿,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不过你的心意,我还是会收下的,至少偶尔看到这条项链,我会想起你。”

  段小琳从袁天狗手中接过了白金吊坠项链,然后递给了身旁的一位帅哥。

  “潘少,帮我戴上!”深情的看着一身名牌的公子哥,段小琳觉得这才是自己的归宿。

  “虽是借花献佛,但也愿意效劳。”潘田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手直接搭在段小琳的雪颈上,手指在后背上撩拨着。

  段小琳一脸狐媚的看着潘田,正准备依偎在这位少爷的怀里,让他戴上项链,倏的脸色一变,看到了一个最不想看到的人。

  沈谦,他为校草,我段小琳为班花,某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自己向他表白,结果他让自己成了一个笑话。

  段小琳永远记得沈谦当时微微挑眉的表情,然后淡淡的说了四个字。

  你,丑了点。

  当时,所有人都懵了,段小琳可是班花啊,比起全校最美的四朵金花也只相差一线。

  “沈谦!”段小琳几乎是从牙缝中迸出的这两个字。

  当年也不是真爱,自然谈不上什么刻骨铭心,但被当众拒绝,还奚落长得丑,简直就是奇耻大辱,那股滔天恨意,至今没有磨灭。

  沈谦眼中根本没有段小琳等人的存在,直接上前几步,拉起半蹲在地上的袁天狗。

  “狗哥!”沈谦嘴角微微上扬,这是微笑的弧度。

  “皮皮,你几年你死哪里去呢?”见到沈谦,袁天狗很是惊喜。

  周扒皮是沈谦的外号,袁天狗在人多的场合还是尊称好兄弟为皮皮,直接喊扒皮有些不雅。

  毕竟,沈谦当年见人就扒三分皮,让人忌惮甚至畏惧。

  “说来话长,出去聊。”沈谦拽着袁天狗就走。

  “都来了,不唱几首歌再走?今天又恰好是小琳的生日,难得聚一聚。”杜莎挡在门口,深深的凝视着沈谦。

  “这谁啊,小琳,你朋友?”潘田微微皱眉。

  就这么进来,也不打招呼,旁若无人,然后要带走一人离场,也没有一个交待,虽然这个胖子就是一个被调侃的小丑,但这场子是我潘少订的,扫了我的面子。

  “同学。”段小琳也不知道怎么介绍,难道告诉潘少这是自己表白失败的对象?

  “你这同学很不懂事啊,迟到的都要罚酒,怎么刚来就走?”潘田说完这番话,随后起身。

  潘田这一站起来,气势压人。

  足足一米九的身高,读书时候是体育特长生,毕业后也不忘在健身房锻炼,虎背熊腰,居高临下的看着沈谦和袁天狗。

  沈谦和袁天狗只有一米八的个头,但袁天狗足足两百七八的体重,一座肉山一样,此刻横在潘田和沈谦之间,直接昂着头,丝毫不让的对视着这位潘少。

  “女人如衣服,段小琳你喜欢,拿去穿,反正我也没穿过,但你说我兄弟不懂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袁天狗虽然被杜莎她们当成舔狗,但那是舔美女,对男人,尤其是潘少之流,胆气肥的很,袖子都撸起来了,随时准备干架。

  听到这番话,潘田和段小琳都极度不爽。

  “我可不是衣服,也不是谁想穿就能穿的。”段小琳平时可不敢说这番话,尤其潘少在场,但此刻因为沈谦的到来,加上些许酒意,直接豁出去了。

  一只舔狗也敢和自己叫板,已经让潘田很是不爽,没想到随后段小琳这番话隐射的意思似乎在说,自己没资格穿,顿时火往外冒。

  “今天不醉不归,没有我的话,谁都不准走。”潘少面色铁青,狠狠的瞪了段小琳一眼,然后目光冷冷的看着袁天狗和沈谦这位不速之客。

  “潘少,别生气,我不走,我肯定陪你醉到天亮。”段小琳被潘田这阴冷的眼神给吓坏了,瘫倒在他怀里。

  “你比当年,更丑了。”沈谦看到这一幕,笑了。

  “丑没关系,不是也有人搂着吗?”袁天狗接口道。

  “这么丑,你还舔得这么起劲?”沈谦一脸鄙视的看着袁天狗。

  “这不是没事做,哄抬一下价格嘛,对了,小琳,这白金吊坠,我纯手工打造,不过包装盒贵点,斥巨资买的,花了我五十大元,你可要好好收藏啊!”

  袁天狗一脸得意的看着段小琳,挺直了腰板。

  “狗哥,你这造假的本事还是和当年一样犀利啊,不愧是古玩街上长大的。”沈谦叹了口气。

  “你们两个……”段小琳被气坏了,很久没有受到这么大的侮辱,上一次还是学生时代表白沈谦被拒。

  “走吧。”沈谦笑道。

  “真的走?这位潘少看起来很有钱啊!”袁天狗有些犹豫。

  “他有钱和你有半毛钱关系,你刚才还哄抬了某人的价格,然他损失惨重,本来开的都是啤酒,现在开的都是洋酒。”沈谦没好气的道。

  “那到也是,皮皮,我就不明白了,这潘少当年可是留级生,成绩垫底,为何这么有钱?”袁天狗一脸迷惑的问道。

  沈谦微微沉吟了半晌,然后面色凝重的道:“因为在风口上,猪都可以飞。”

  末法这位天道化身,键盘打出了一句弹幕:经典名句,风口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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