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褐衣男子_福妻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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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褐衣男子

  夕阳下,此人发束紫金冠,一身褐色织金锦袍,胸前绣着大幅的老虎,形容威武,脖颈间有是圈圈繁复的云纹,整个人显得华贵又而张扬。

  此时更是双目圆瞪,利眸含着愠色,瞪着眼前六人。

  齐云姝从他身上平白感受到了一种如山的压力,闲汉们更是被他刻意释放出来的气势压得喘不上气来,彼此对视一眼,连忙靠拢,慌不择路地朝着一条小夹巷逃走了,倒是识相!

  威武男子负手而立,冷嗤一声:“滁州重地,竟有此等无知宵小,何其猖狂,刘平忠这个知府是如何当的!”

  齐云姝眉眼一挑,眼前这人无论从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来看,都应是有身份的大人物,只是她阅历毕竟还是浅,一时之间竟是认不出来,只觉得他眼熟,尤其那双眼睛,形容狭长,特别深邃,似乎跟她在京城看见过的某个人如出一辙。

  可那人是谁呢?

  正当齐云姝还在暗戳戳地琢磨来人的身份时,褐色锦衣人已经开口道:“这位姑娘受伤了,可要紧?”

  “呃……我没事,多谢公子相救!”齐云姝连忙回神,福身行礼道谢。

  只是之前被木棒击中的左肩膀处还真有些隐隐作痛,不过忍忍也就过了,实在没有必要将其张扬开来!

  来人见齐云姝生得娇弱,但言语之间倒有几分强硬之意,又见她的丫环找上来了,便不多做逗留,招呼一声手下,二人齐齐跃上停在巷子口的马上。

  齐云姝看到领头的那马全身枣红,只脑门上有一撮白色,打个响鼻便声响如雷,其势烈如老虎,动如飞兔,阳光下,马身上流出来的汗液透过枣红色的毛竟显出了丝丝红色。

  她悄悄“嘶”了一声,抓了一把喜鹊:“那……那就是汗血宝马?”

  喜鹊尚有几分见识,点点头。

  齐云姝心头一喜,她竟然看到了传说中活的汗血宝马!

  这番欣喜之下,她连多余的话都未曾与那人说,便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两骑绝尘而去。

  待到反应过来,只剩漫天的扬尘。

  齐云姝推了一把喜鹊:“你认识他吗?”

  喜鹊摇头:“奴婢不识得,但瞧着像是从京城里来的!”喜鹊虽然对京城各家各户的情况了如指掌,但是很多人只活在她看过的情报里,并未见过其面。

  齐云姝叹息:“你说得对,这样的人物,想必应该是来自京城,只可惜不识得,不过要是闻叔在这里的话恐怕会认识!”

  说着话,齐云姝转向胡氏,她看到情况不妙,听话地带着儿子躲到了门板后面,此时见打斗结束才悄悄地冒出头来。

  只是还有些担忧地看着闲汉们消失的夹巷,似乎生怕人间再度返回来。

  “别怕,他们不敢再来!”齐云姝异常笃定。

  胡氏双手合十,嘴里直念“阿弥陀佛”还关心齐云姝的伤势如何。

  “无妨,只是一些皮外伤,擦点药即可!”

  齐云姝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前后受的伤也不少了,身体底子倒也没有那么坏。

  看她说得轻松,胡氏连忙点头,齐云姝便道要回客栈去了,以免闻叔等急了。

  只是她刚转身,胡氏却突然拽住了她的衣袖,有些吞吞吐吐地道:“那个……姑娘我……”

  齐云姝侧了侧眸瞧着她,胡氏似乎有话要说。

  她意识到什么,立刻主动提出她刚刚打了一架,身体有些疲累,可不可以去她家里稍坐片刻。

  “姑娘不嫌弃的话……请进!”胡氏犹犹豫豫,最后叹息一声,侧开身子,把她们请了进去。

  她的儿子立刻端来一壶刚烧开的水,齐云姝没有闻到茶香,想必就是普通的白开水。

  胡氏局促地团着手,咬了咬牙道:“姑娘先前不是在打听我家老南头和盈盈的事吗?我,我告诉你们!”

  齐云姝眼睛一亮,连忙应道她洗耳恭听!

  至此,她才觉得她所做的一切没有白做,事情果然朝着她想要的方向行进了。

  “我家老南头是会通河上多年的老船工,一直负责在漕运官船上打杂,虽然累,但好歹也有个固定的进项。

  可是三个月前的那场大洪水,老南头所在的官船翻了,他和那些人一块落水,他们说是河神爷发怒吃了他们……

  可是这里住着的其他船工都说,那天的风高浪大,又涨洪水,如果官船不强行出河,他们便不会死!呜……”

  胡氏说到伤心处,难过地哭了起来。

  齐云姝听得心情难过,当时在博闻那里听到此事时,她还是一个旁观者,但现在却突然跟苦主的家人在一起了,一下子有了感同深受之意,心里的震动也愈发地强烈!

  “那胡大婶的女儿盈盈是怎么回事?”喜鹊突兀地开口,齐云姝本想阻止她,让胡氏有时间再缓一下。

  胡氏陷入了沉默,她身边的小儿子突然道:”娘,她们能帮助我们,你就告诉她们吧!“

  胡氏看了一眼拉在手里的小儿子,似乎是从他身上找到了什么寄托和力量似的,很快打起精神来告诉她道:“盈盈是被他们……呜……是被他们活活……”

  “我姐姐是被他们活活淹死的,他们把她扔进了河里,说是要填满河神爷的怒气。”

  闻言,齐云姝一阵无语,这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说法:“大家都信吗?”

  “滁州靠水,我们这里的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水边,不信那山神,却定是要信河神的。”胡氏满脸凄苦,所以就算他们家不信又能如何呢?

  “盈盈被带走后,洪水就停了吗?”齐云姝忍不住不好奇,要是人被带走,洪水却未止住,看他们怎么收场!

  “盈盈……被带走,隔壁三妞也没了,张家大梅,李家二娘……好几十个姑娘她们全都喂了河神!”胡氏边说边号啕大哭。

  齐云姝愣在了原地,几十个姑娘,就在这滁州府的街巷之间,居然有几十个如同胡氏这般失去女儿伤心欲绝的母亲!

  她的心瞬间变得寒冷,好像冷寒提前而至,冰冻了她的心。

  原来人家早就打的一手好算盘,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跟任何人交待,只要会通河的洪水一日不停,他们便会一直不停地从城中百姓或者沿河村落中带走未婚的姑娘,直到洪水停下为止!

  她的喉咙轻轻滚动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沉默的时间太久了,有错的小儿子树树忍不住用脏乎乎的手扒住她的衣摆哭着喊道:“姐姐,姐姐,你能帮帮我们吗,我姐姐她没有死,她是不是没有死!’

  齐云姝心口压抑得太过,有一种让人差点窒息的惶恐。

  她见识过北疆战场杀气飞扬的样子,也看过尸横遍野的残忍,可她却无法想像就在这座外表看起来如此繁华平静的京城附近的州府居然会出现这般光明正大草菅人命之事,还是以这样愚昧无知的方式!

  “就没有人来阻止吗?此地的知府呢?”她仿佛想要抓住最后一株稻草。

  “可恨的知府,他们……他们跟河神婆也许就是一伙儿的,如果不是他暗中许可,河神婆怎么敢……”

  别看树树的年纪不大,但因为家中家人接连离去,让他稚嫩的脸上过早地染上了一抹成熟,甚至在那眼角之间还带着一丝阴戾。

  “幺幺别瞎说,别瞎说,刘大人不是说会为我们查清楚的吗,不会是他,不会是他的!”胡氏却有不同意见!

  齐云姝糊涂了,这母子二人所说都不一样,让她一时之间倒是失了判断。

  “姐姐,你帮帮我们吧,我大姐姐她一向善良,她不会死的,是不是,她平日里可是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树树抹着眼角,泪水已在眼眶中打着转,可就是忍着不落下来。

  “你们放心,此事我若是不知道便罢了,但现在既然知道了,自然会查清楚!”

  齐云姝看着树树颇多机灵,便问起他是否知道京城前段时间派来督办漕运之事的官员。

  树树歪着脑袋想了半响,就在齐云姝以为他没听懂她的话,或者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的时候,树树大声道:“我知道,我在刘少爷的院子里看到过!”

  “幺幺,贵人问你的可是大事,你不能胡说八道,耽搁贵人的事情!”胡氏生怕他乱说坏事。

  可树树仰着小脑袋一脸自信的说他就是认识,就是在刘家看到过!

  齐云姝轻拧眉头:“这刘家可是刘知府家?”树树点头,说他跟刘知府幼子的伴读是好朋友,经常结伴到会通河玩,有时候刘少爷也会带着随从与他们一起玩儿。

  所以他去过刘府几次,恰好那次就看着了,听人说他是从京城查会通河之事的,他心里惦记着父亲和姐姐的事,于是对他很上心。

  “他穿着青色衣衫,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说话声音好听……”树树很认真地回忆着。

  “他现在在哪里?”齐云姝觉得树树看到的那人十有八九就是赵景,不由激动起来。

  “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他受伤了,后来再没看到过!”树树一下子蔫了,好像秋日里霜打了的茄子。

  齐云姝失望的神情一闪而逝,谢过树树,出了门往马车上去。

  胡氏带着树树送她,树树小声问她那个人是不是好人?如果找到他,他能帮得了他们吗?

  齐云姝回头认真地道:“当然!”

  树树重新打起精神来,说等他好消息!

  齐云姝并不希望这么点大的孩子冒险,想拦住他,却被树树盯住问她的年龄。

  “我瞧姐姐也不过十五六岁,而我十二了!”言下之意他不比她小多少!

  这句话把齐云姝震的回去的时候都还有些心疼,她之所以小瞧树树的原因就在于他比普通同龄人都矮,瘦瘦小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

  一路上喜鹊都很沉默,刚下马车,却突然哽咽着看向齐云姝,可怜兮兮地请求:“主子,我们帮帮他们吧,实在是太可怜了!”

  齐云姝轻嗯一声,其实她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树树才十二岁,放在现代,也就刚刚才小学毕业升初中,可在这里,却先是失去父亲,又没了长姐,只跟胡氏这个母亲相依为命。

  确实可怜!

  “少奶奶,你可回来了,这是去哪儿呢,遇上什么事了吗?”博闻等在客栈门口,一看到她的马车立刻就迎了上来。

  齐云姝上前打招呼:“此行还真遇上些事情!”

  博闻有些惊喜地问她是不是有少爷的消息了。

  齐云姝摇头:“这个暂时没有,不过想必跟此事相关的!”

  她说着话示意博闻先进屋再说,一行人刚进客栈大堂,就听见外面骏马嘶鸣的声音。

  外面两道人影从马上跳下来,身手利落,客栈的伙计十分有眼色,一看衣衫便知是怀中有钱的主,立刻迎上去热情地招呼问他们是打尖还是住店,那俩人却不急着理会客栈伙计,反而看向齐云姝三人并出声喊住她:

  “穿蓝衫的姑娘留步!真是缘分!竟又见面了!”

  齐云姝回头一望,也不由得惊了一下,原来这二人正是先前在胡氏所住夹巷那里救过她的褐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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