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1 章 烟草_谋杀金丝雀[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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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章 烟草

  玫瑰在小王子离开时这样说;“我当然爱你,没有让你感觉到,是我的不对。”

  ——《小王子》

  军部当年并没有公开林斯辰闯下的大祸,审判秘密进行,最后结果出乎他本人的意料,作为特殊人才被引进军部的秘密部门——传说中被废弃的信息素武器部门。

  即便星际各大帝国相继签署《信武条约》禁止信息素武器在大规模星际战争中的使用。可表面上这么说,谁又真正舍得这块肥肉。

  无一不是在私底下悄悄进行罢了。

  军部以此为要求,让他为帝国卖命,将功赎过,如此社会公民“林斯辰”的身份信息得以保留,社会声誉一如从前。无非就是消失了那么几年,罢了。

  星河86年钟诚和林斯辰毕业。

  同年林斯辰进入军部信武部门进行服役,一旦涉入某些领域之后,才会明白在最深沉的黑暗之下,潜藏着多少未知。

  林斯辰认识了许许多多同他一样的污点服役者,即使是罪孽滔天,他们还是在军部的庇护下活了下来,原因有二,有价值,好控制。

  不好控制的那些早都拖出去木仓bi了。

  真正的信武实验室,远比在第24号基地的闲置实验室要严酷的多,超高精度实验设备,最严密的实验体系,他都咬牙承受了下来。

  在信武部门劳务三年。

  随后被分配到前线参加了星河89年与X星A国的那场星际战役,为了星际资源,战场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各类高端武器设备轮番上阵,璀璨的激光,高能的量子炮,还有杀伤性最强的信武。

  也因此装载信武设备的飞船会成为战争中首要的侦查和攻击对象。最严重的那次,受损的飞船坠落在X星的大气层里,林斯辰所在的安全装置尾部着火,如同曳火流星,最终掉落在A国的海域里。

  一时间,黑暗、恐惧、孤寂,各种负面情绪全部涌上来,怪不得会有深海恐惧症,那种周遭一片漆黑,身体不断下沉……

  绝望透顶。

  索性,大难不死,他得救了。

  当军部救援人员的飞船成功接收他的安全仓时,随着不断上升的视野,他望着波光粼粼的海平面。

  他透过小窗向外看,远处有座小岛,孤零零的伫立着,岛上有座后星河时代设计的豪华别墅,那大面积落地窗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着刺眼的光。

  他执起脖子上佩戴的白骨戒,不住的亲吻,庆幸又活过一天。

  战争打了两年。

  最后是帝国方大获全胜,双方进入下一步的谈判,而林斯辰无论是在研发还是战争中的表现,都获得了极高的评价。

  几乎是用尽全力用荣耀来抵消身上的罪恶。

  后来,又在军部系统辗转了两年,脚踝上的定位芯片升级成了功能性更高的脚环,除了定位,还掌握着他的性命,他与恶魔做交易,最终获得了以“林斯辰”身份回归社会的机会。

  以此是星河93年,与钟诚分别的第七年。

  也与社会脱节了七年。

  等他回归时,向来娇艳明媚的弟弟林槿书都领证了。他没像前世一样进军娱乐圈当个黑红任性的小明星,一不高兴就消极怠工,敢于跟全网对骂,违约金数目多大他都不惧。

  那是因为他有他哥在后面撑着。

  一个人走了七年,懂事了很多,也现实了很多。他跟林斯辰叙着家常,没怨他的不辞而别,但远远不如分别前那样相依为命似的亲切了,疏离到,好像他只是一个来探亲的远房亲戚。

  林槿书领着林斯辰去见自己的丈夫,是个长相一般,但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的Alpha,那人看起来还不错,像是值得托付的人。林槿书早就搬出了出租屋,林斯辰看着他们结婚用的新房,剩下的话,只有祝福。

  林斯辰在军部的安排下重新进入了国家级实验室,顺便在军校武研系另谋了份讲师的工作,与郁言再次相见时,竟成了同事。

  郁言还是老样子,一本正经的科研狂魔,快奔三十的Omega依旧单身。

  林斯辰的到来在武研系引起一番小小的轰动,原来武研系院长郁言曾在实习基地被林斯辰“英雄救美”的故事流传过好几届了,说他单身,其实是一直在等林斯辰……

  林斯辰看郁言的暧昧的态度,郁言并没有否认……

  与此同时,钟诚在商界展露头角。

  一路势如破竹般,在帝国市场上占领大半江山,他懂得抓住机遇,每次危机对他来说都是把握方向乘风而起的机会。

  也有人好奇为什么当所有人都在金融的浪潮大起大落时,唯独这个初出茅庐的混小子屹立不倒。

  钟诚年少时便借睿辉制药出了把风头,虽说之后因为留学还是别的原因空白了几年,再回来时,手段狠辣的跟钟耀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从钟诚进入集团以来,整个钟氏的法务部业务量剧增,今天涉嫌垄断,明天就涉嫌恶意竞争……偏偏钟氏还没被他作倒,反而越发的蒸蒸日上起来。

  社会上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

  极为英俊的长相还有那双忧郁的绿眼睛为了他加了不少分,其中还诞生出一批狂热粉丝,天天在钟诚的公开账号下“老公、老公”的叫。

  林斯辰顶着一个无头像的乱码僵尸号,也关注了钟诚的账号。没课的时候,就刷刷钟诚的公开账号,窥探一下钟诚的生活。

  钟诚粉丝数一千万比某些十八线的小明星都多,而且下面的评论区非常活跃,他很少发文字,更喜欢发照片,林斯辰知道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斯辰的错觉,通过照片,他总觉得钟诚其实离他特别近,通过他po出来的照片,研究所附近酒吧里特制订做的玻璃杯、健身房外一个隐秘小巷的街景、一只让林斯辰眼熟的流浪猫、上班路上偶见的一朵墙缝里开出的花……

  可是近到如此地步,钟诚还是没来找他。

  想来是不是以上都是巧合,校董会任职的钟意还没有告诉钟诚,他也不知道林斯辰回来了?

  林斯辰想闹出点动静,他发表了在信武部门时私下研究的科研成果,让信息素的学术界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一时间各大新闻头条都是他,新锐科学家林斯辰的大名。

  林斯辰高调地向钟诚宣布,他回来了。

  这不,五分钟前,钟诚发了一张“帝国军校”中庭那颗蓝花楹树。

  正坐在武研系办公室的林斯辰有些紧张。

  人真过来了,林斯辰倒说不上来到底是想见还是不想见,只道心里忐忑。红茶泡了一遍又一遍,冷了又冷,站在办公室的正衣镜前照了又照。

  然后他从三点等到下班,同事也没看懂他到底在期待什么。下班后他又装作不在意似的去钟诚拍照的地方……

  那里只剩下一批前来打卡、企图艳遇的Omega。

  林斯辰勉强笑笑,自作多情了吧,或许人家只是路过。

  ————

  他在那棵蓝花楹下等了很久很久。

  华灯初上,教学楼里亮起上自习的灯,熙熙攘攘的人群散尽了……

  军校的门卫过来问他,“林老师,这么晚了还不走,今天要留在学校吗,什么时候申请的教师宿舍了?”

  林斯辰这才回过神来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发了会儿呆……我没有申请宿舍,还是住在这附近的老房子里。”

  年近五十的门卫大叔在军校门口值了三十几年的勤,他对附近了如指掌,一时间跟林斯辰聊了起来:“哦,那片老房子啊……那片老房区说是快被占了,你知道不?钟氏看上那块地了,正巧军校规划也想要那块地……这两家一吵,房价飙升,话说,你还租房子住呢?”

  “没,早些年的时候挣了点钱,买了一套。”林斯辰客客气气地陪聊,这些事,他都知道。

  门卫大叔一听,眼睛一亮,他能不认识林斯辰吗,印象里他上学的时候就是小可怜一只,没爹没妈的,听说还拖着个弟弟,他看着就乖,性子也软,老被人欺负。勤工俭学的时候还来门口陪他站过岗,有些熊孩子就专挑着他站岗的时候,溜出学校,出去野一个通宵。

  “今年多大啦,不小了吧,叔叔给你介绍对象啊。”

  林斯辰连忙摆手,“不不不,谢谢叔叔,家里就一个小阁楼,家徒四壁的……不用了。”

  “哦……这样啊,那行吧。”门卫大叔还想着这孩子脾气挺好的,当教授有正经工作,还有房……嗨,算了,就一小阁楼。“当年你和那个钟氏的小公子关系很好吧……现在还铁不铁?”

  林斯辰眉眼低垂,没接话。

  门卫大叔一看他的表情就懂了,现在不仅嫌弃他的阁楼小了,连人也有点不待见了,“这么粗的大腿你都不抱……何况人家那么好条件还真心待你,你知道为什么当年勤工俭学,在小门值班的时候放走了那么熊孩子,还没被批评辞退吗。”

  林斯辰微怔,他知道军校纪律严明,放走人时也忐忑过,但之后确实没有任何处罚,甚至还有因为表现良好的额外补贴,“为……为什么?”

  “是因为他在外面守着。”

  “你放出来一个,他就赶回去一个,还不让人走正门,拿着一个不知道从哪搞过来屏蔽器,屏蔽了一小块防卫系统,逼着人家□□回去。”

  “小家伙凶神恶煞的,爬慢了都不行。”

  “巡逻的时候偶尔能撞见他,记得冬天刚入夜的时候,就站在围墙底下冻得哆哆嗦嗦地,明明怕冷的要死,还一个劲儿的嘴硬逞强……跟他妈头倔驴似的。”

  “后来他的那个屏蔽器被没收了,巧的是你也找到更合适的兼职……”门卫大叔忽然间憨憨的笑了,又像是怀念似的望了望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像你们这样有趣的小朋友。”

  ……

  ————

  初冬的夜里,冷晴冷晴的。

  天气预报说会有场小雪,空气闻着沉静又干净。

  林斯辰告别门卫,拎着公文包,一个人往回家的路上走,军校后街的店还没关门,他沿路路过一个又一个橱窗,他好像活了好久好久,但还没好好逛逛这条记忆里最繁华的街。

  上学时,常去的那家面包店还开着门,他走了进去,门口上挂的小铃铛,响声清脆。虽然经济上不再拮据,可他还是像学生时代那样,习惯买一堆打折的临期面包,面包店的李阿姨认出他来了,还额外送了他一盒蛋挞。

  李阿姨已经是个富态的欧巴桑了,笑起来仍像少女一样可爱,她回忆着,“那个一头黄毛的小家伙呢,好多年没见了,你们还联系吗?”

  林斯辰有些尴尬,继而苦涩的摇了摇头。

  “朋友之间吵架了吗?”李阿姨看他的表情就有不好的预感,她忍不住劝道,“阿姨知道小林是个好孩子,可他也是个好孩子,不论他做错什么,还想你可不可以看在当年那些面包的份上能原谅他。”

  林斯辰愣了一下,“面包?”

  “他呀,在这里冲了一笔钱,要我等你快来时,把当天下午新做的面包和点心包装上贴上临期的标签,或挑着你爱吃的那些,搞活动,做赠品……等你来选。”

  ————

  路过那家老书店时,他想起来那只钟诚送给他的布偶猫,它原本就是这家店的小店员。

  书店老板和旁边的奶茶店老板娘结婚啦,两家合成了一家,店面扩大了好多,买了书可以在再来杯饮料,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惬意的消磨时间。

  店里还有只超肥的橘座可以rua。

  林斯辰买了杯果茶,rua着猫,靠在柜台这跟曾经打过工的老板娘搭话,大概是生意好,婚姻幸福,老板娘身材保持的很好,看着还是很年轻,一颦一语,眼里都焕发着光彩。

  书店老板看着漂亮的老板娘又被小年轻搭讪了,当即挺着啤酒肚,捋着小胡子过来了。林斯辰差点没认出他来,他记忆里的书店老板还是个风度翩翩的文艺少年,多年再见怎么……

  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

  林斯辰坐在窗边,就着果茶,拆了一块普通的临期面包当晚餐。却不想……那面包既不松软也不香甜,甚至还有点像要变质似的酸味,他哽了一下,飞快的眨了眨眼睛,然后拼命地往嘴里塞。他还一直天真的以为李阿姨家的面包店既便宜又美味……

  书店老板那个如今略显油腻的文艺中年,大概体会到了他的闷闷不乐,过来热情的推销他家橘座,讲大橘猫的趣事,说得像是它要成精了似的。

  林斯辰笑了笑,又问道:“书店里以前还养过一只布偶猫,你还记得吗?”

  “啊记得记得,是招财呀。”老板想了想,“它也是只好猫,就是肠胃太脆弱了,得吃好的,太金贵了,养着有点肉疼。但它也是只好猫,也不是养不起。”

  “后来被一个绿眼睛的臭小子,给连哄带骗得买走了,这些年轻人啊,一个个的也就新鲜一会儿,后来我还担心他玩够了会不会也把猫给送人或者丢掉。”

  林斯辰睁大眼睛,“他不会的。”

  “那哪说的准,人啊,你不能看他长得不错,就相信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他连哄带骗吗,因为他那天在我书店磨蹭了一下午没走,就围着那猫转,我最开始还看他两眼,之后就没管,跟客人聊天呢,说起这猫的来历了……他那听了几句,就非说,这猫是他朋友的。”

  “我当时都就气了。我都说了那猫是怎么来的了,他还不依不饶的。”

  “那这猫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猫啊,年轻那会儿,喜欢钓鱼,净找有山有水的地方玩玩,钓鱼呢,那猫过来偷鱼吃,你说气不气……不过实在太可爱了就原谅它了嘿嘿,那猫我知道挺值钱啊,肯定不是野猫,估计是哪跑出来的……正巧附近有处宅院,修的那叫一个漂亮,一看就大户人家,我就抱着猫去问。”

  “后来那家佣人说是他家的猫,都抱回去了,他家女主人路过说,她猫毛过敏,这猫不要了,我要喜欢可以抱走。”

  “是这么一回事,那家伙死缠烂打,认死理说是他朋友的,非要我卖给他,不卖他就天天来搅活我生意。你见过这种小流氓吗……后来,烦了我好几天之后,在我的逼问之下他才说实话,是他喜欢的人路过这家店时,看上这只猫了,他想买回去,讨人家开心……”

  “那时候我正追老板娘,唉遇到竞争对手了,有点沮丧,看那小流氓还有点可怜的,就……高价卖给他了,敲了他一笔嘿嘿。”

  “喂……你怎么了?”书店老板伸手在林斯辰的眼前挥一挥,“回神回神。”

  “你还记得那送你猫的那户人家姓什么吗……宅院外面应该有写。”林斯辰恍惚地问他。

  “姓林啊,我可记得……那院子真好看,灰瓦白墙的一派古典风格,在门口那,挂着一块不大的木牌,用毛笔写了俩字……林宅”

  ————

  窗外开始飘小雪了,一点一点的,落在窗上就融成了小水珠。

  书店老板要去理账,就不跟他聊天了。

  林斯辰在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精装白底封面上是一只如墨般晕染,如血般鲜艳的玫瑰,名字起的很矫情叫《血染小玫瑰》。

  林斯辰很嫌弃。

  但又没什么想看的书,想来得给书店老板贡献一下营业额,他就直接拿着书去前台那付了账,又在那窗边看了半个小时的书。

  那是一个冷漠负心的霸道总裁的故事。

  林斯辰看到“总裁”那俩字的时候就PTSD,当即就想退货退款。可是看在老板养过他的猫的份上,硬着头皮多看了几章。

  开篇前三章,就是这个垃圾渣男干的破事……妈的,带入感太强,林斯辰想撕书。

  这时身边爆发了一阵哭声,旁边那桌坐了两个女生,她们的桌上放着两凉透的奶茶,桌上放着一本合死的书,巧的是,那书就是林斯辰手里这本,看样子,是她们看完了。

  长发女生突然发觉好多人都在看她,连忙捂住了嘴巴,哭出声太丢脸了,那眼泪哗哗地止不住,沾湿了头发黏在两侧,看起来真的有点丑。

  “你至于吗。”她身边的那沉默已久的短发女生,声音很冷静,“我倒觉得这个的结局还可以,情理之中,意料之中,没什么好意外的,而且这就是他应该得到的下场。”

  长发女生并没有反驳她,还抱着她的胳膊,继续呜呜呜,打了个哭嗝,“我知道,我就是有点难受。”

  短发女生由着她哭,过了一会儿,她把书正面朝上,一眨不眨地看着封面上那支玫瑰,心里发酸,可她还是说。

  “他活该。”

  林斯辰看着她俩沉默了一会儿,又重新翻开,那或许还可以再看两眼……

  但是真看起来的时候,跟想象的情节里不太一样。是个简单的故事,就是讲的那总裁穿越回到了他十八岁那年,见到了,被他放弃了的,十八岁的恋人和十八岁的自己。

  然后他各种作死要努力拆散那一对小家伙的故事。

  倒是出乎意料的轻松,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就平平淡淡的……没有什么大撒狗血,也没有虐恋情深了,甚至还有点好笑,还有深深的无奈。

  书店要打烊了。

  林斯辰只看了三分之一,他把书合上,拎起今晚买的临期面包,走出了书店。

  书留在了原地,并没有带走。

  因为他一点也不想知道结局了。

  ————

  地面上铺了极细极薄的一层雪,走在路上嘎吱嘎吱的。

  十点半多了,军校后街的店开始陆续的关门。林斯辰紧了紧围巾,朝掌心呵了口气,拎着袋子朝回家的路上走着。

  他走到街尾,看着鲜花怒放的橱窗,店里的灯,并不刺眼,是一种非常柔和的光,店主撑着脑袋坐在收银台边,一边打哈欠,一边追剧,看样子是忘了时间,完全没有要关门的意思。

  林斯辰喜欢植物的那种素雅干净的气味。

  不像信息素那样带着看不见的脏。

  小时候家里有花园,请了园丁,除了寻常草木,什么奇珍异草没见过。可家道中落以后,每每路过花店,也只是在橱窗外多看几眼而已,像买花这种完全没有必要的支出,他是不会做的。

  林斯辰推门进去,店长是个胡子拉碴的自来卷大叔,用大红色的包装丝带给自己扎了个小辫,他慵懒的朝他摆了下手,“自便啊。”

  其实他也不懂要怎么挑,如何搭配。随便看看,倒是相中了群花中最朴素的向日葵。

  在包装向日葵的时候,店长不经意间看到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又像是不确定似的偷偷打量着他……

  “你这……”店长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位置,“嘴角边上那个……”

  林斯辰并没有在意他的无礼,只是简单的解释,“是颗痣。”

  “是叫美人痣?”

  林斯辰不想回答这个。

  “哦……你今年多大了,七八年前……是不是还在军校上学?”店长问的磕磕巴巴的。

  “嗯”,林斯辰不解其意,如实应了声。

  “哦……”店长又不说话了。

  可正当林斯辰付完账要离开时,那店长深深地叹了口气,叫住了他,他亲自去挑了一只红玫瑰,然后单手递给林斯辰,“给你的。”

  林斯辰今天晚上遭遇了太多“意外”,他又疑惑了,他并没有接过来,只是无语的看着店长,等他给自己一个解释。

  “管他是不是你,这事儿这么多年了,我都想了断它,这都快成我店的心病了。”店长烦躁地挠了一把自来卷的头发,“这玫瑰,你说什么也得拿走。”

  林斯辰抱着向日葵,正过身来看他,就是不接,“我从不接受陌生男士的玫瑰。”

  “我对你才没那个意思!”这店长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比林斯辰还小一点的样子。“这花店,是我爷爷的,在他去世之前也一直都是他在等。”

  “七□□年前吧,忘了多少年前了,有个军校的小屁孩,来店里买了一只红玫瑰。但他没有带走,他跟我爷爷说,如果以后有个长着美人痣的同龄人来这里,请我爷爷把花赠他。”

  “啊,当然这是要保密的。”

  “我爷爷年轻时就是欠了奶奶一只红玫瑰,他说,他看到那个男孩子眼神时,就下定决心说什么也要帮他把花送出去。”店主举着玫瑰的手,放下了,“然后,我爷爷就等啊等,等到去世也没等来一个长着美人痣的小屁孩。”

  “说起来有点遗憾。”

  店主故作轻松地朝他耸了耸肩,“当年的孩子早就毕业,各奔东西,或许都成家立业了。怎么可能等得到。”

  “时间越久,这玫瑰就越送不出去了。”

  林斯辰忽然走过来,朝他伸手,又讨回了那只花,他低眸含笑,神情温柔,“我收到了。”

  “???”

  “当年来店里的男孩,是不是有着一双漂亮的绿眼睛。”

  ——————

  林斯辰提着他的面包,抱着他的花,走在这安静的雪夜中,仅仅只是一条寻常的步行街而已,就让他收获了一路的浪漫与秘密。

  更何况世界广阔,宇宙浩瀚。

  这些年来,军校周边的建筑变化很大,建筑物蜂拥而起,他熟悉的那些近路小巷却都找不见了,只得闷头一通乱绕。

  等抬脸时,林斯辰看到了某电子商厦外面的巨幅广告,是他久违的钟诚。

  他伫立在马路边,将临期的面包放下,怀里只抱着一束包装好的向日葵,欣赏似地望着巨幅海报。

  钟诚给自家法务部添了多少麻烦,就要去广告业务部卖多少次身。法务部抱怨地越厉害,广告部就有多高兴,记得前世有次因为钟诚做法激烈,被处以巨额罚款,第二天林斯辰就签署文件,要他去拍内裤广告。这是钟氏集团里向来津津乐道的趣事。QxsNeω.cοΜ

  钟诚的外形条件在帝国顶级的平面模特里,也得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宽肩窄腰,肌肉轮廓既不夸张,也不单薄,英武俊朗的长相,若要说这些条件其他模特也可以有。

  绝无仅有的是沉浸商场杀伐果断的气质。

  是一双偶尔会透着失意和难过的绿眼睛。

  林斯辰仰头望着他,怀里那包装好的五六只向日葵也仰头望着他,像是追逐着它的太阳。

  小雪安抚性地落在肩上,积了薄薄的一层,脚站的又冷又麻,林斯辰跺了跺脚,低头皱了皱发酸的鼻尖,他小声地用只有自己可以听到音量问钟诚,语气有点委屈。

  “真的死心了吗?”

  他认认真真地对着钟诚巨幅海报道歉三分钟,末了还绅士似的微微欠身,将向日葵留在雪地里,当做留给他的赔礼。

  再次启程,重新踏上了回家路。

  ————

  林斯辰没有去钟诚,他选择在社会上发光发热,拿出成果,创造成就,奖项越拿越多,地位也越来越高。

  就算一别经年,再无瓜葛。

  他还是想站在钟诚能看的到的地方。

  于此,又是三年。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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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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