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香烟_谋杀金丝雀[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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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香烟

  黑玫瑰

  ——你是恶魔,且为我所有。

  在那个雨天之后,钟诚欣喜地发现林斯辰的“病情”在慢慢的好转。

  林斯辰脸上贴着的那张作用不明的创可贴,终于揭了下来。他清瘦而苍白,那颗淡淡的美人痣缀在下巴上,随着嘴角的笑意,缓缓漾开,“钟诚,早上好。”

  钟诚放下书包,伸手用拇指摸了摸他的嘴角和那颗美人痣,欣慰的笑了笑,“学乖了啊。”

  他笑而不语,眸色幽深。

  钟诚发现林斯辰开始忙碌了起来,他经常在课间不见踪影。

  林斯辰在忙着转系,帝国军校管理严格,每项事务都要经过层层审批盖章,他只好利用课间往返在武研系和指挥系的办公室之间。

  帝国军校入学时的院系分配,会参考自己所填的三个志愿,但是更大的比重放在了入学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估的分配上。林斯辰没有填写志愿,他把院校分配的选择权交给了考试,结果被分到了指挥系。

  林斯辰想去的是中心城音乐学院,他曾经的梦想是想像他那位早逝的母亲一样,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儿时的老师曾是母亲的同事,一直夸他有天分,假以时日,在古典乐坛一定可以成为不输他母亲的存在。

  可是后来,他把他母亲留给他的琴卖了,所谓梦想也就凉了一半。

  报考军校,不过是为了免除学费,图那点每月的生活补贴,至于学什么,上什么系,他无所谓,都一样。

  然后,在指挥系一班他再次遇到了钟诚。

  然后爱上了他。

  然后不惜毁掉左手二指,也想为他献上那枚白骨戒。

  当那两根枯槁萎缩的指尖再也按不住和弦了。

  他的梦想也就彻底碎了。

  后来林斯辰重新燃起了兴趣,是对信息素药物制剂。在ABO的世界里,只要把握好了,就是柄杀人不见血的利器,对他而言,简直再适合不过了。

  林斯辰去指挥系的导师办公室办理转系手续时,恰巧负责这一业务的就是那位领袖学原理,看不起林斯辰还劝他趁早转系的讲师。

  讲师接过他的文件,随意一翻,笑的轻蔑,“呵,终于想通了要转系啊,我看看你准备去哪......武器装备研发系,别说这种杂鱼系确实挺适合你的。但是现在都三年级了,最后一年就毕业了,你转的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林斯辰看着他笑道,“那就不劳您费心了。”

  “这一年转过去,要补完前两年的课,毕业时还要达到及格线,你行不行。”讲师手里握着那个红色指挥系印章,就是不给他盖下来,非要揶揄够了。

  “我在指挥系的综合成绩一直稳居前三,综合评价A,像领袖学原理这种听起来无聊至极的主修课,哪怕我上课基本都是睡过去了,不照样能名列前茅,您也说了,杂鱼系而已,能有什么难的。”

  被评价“无聊至极”的讲师被他噎住了,一时间没想出什么更好的话来怼回去,只得“咣当”落章,然后把转系文件甩到林斯辰身上,想到前几天在上官校长办公室门口,不经意间听到的那几句关于“林斯辰”的话,他看着林斯辰,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好好学吧,顺便提前祝你能顺利毕业啊。”

  林斯辰拿着文件,转身就走,就要迈出的时候,他忽然转过了头,朝讲师露出一个笑容,倒是温和,看起来并没有敌意,“谢谢李老师的祝福,待学生学业有成时,想送您一个小礼物,到时候还望您能笑纳。”

  李老师僵硬看着那个高挑的少年面带微笑的离开,等回过神来时,额角起了一片细密的冷汗。

  下午的课是基础必修课,格斗技巧。

  导师讲解完必要的动作要领,挨个纠正错误动作后,指挥系一班的学生两两分组,自由练习。

  钟诚拉着林斯辰坐在操场的观众席高阶的角落里偷懒。

  他兴致来了,便拥着林斯辰亲吻。

  不过林斯辰兴致缺缺,没什么反应,啃来啃去,就跟啃木头似的,没什么意思。钟诚想用点强硬的,可是他怕刺激着林斯辰,再抽风似的跟他对着干,只好压下邪火,倚着林斯辰的肩膀,感叹天高云阔,是个好天气。

  空气中运动过后的Aphla信息素渐浓,闻起来像是有厨房里常见的大料,细细分辨,胡椒八角,桂皮肉蔻?

  林斯辰先是不适的捂着口鼻,随后拿出了一盒香烟。

  烟味很重,钟诚看着林斯辰熟练地吞云吐雾,觉得有些陌生,“你不是说,你的烟瘾不重吗。”

  林斯辰单手夹着烟,嗓子喑哑,“我说过吗。”

  钟诚回想起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林斯辰说过的,他还说,如果钟诚不喜欢,他可以戒。

  “还能戒吗?”钟诚问,“我不喜欢你身上有别的味道。”

  林斯辰轻笑一声抬眼看他,桃花眼里秋水如波,“戒不了了。”

  “那当初为什么要学这个。”钟诚朝他动了动手指,“给我一根,我陪你。”

  临近下课,参谋系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过来。

  指挥系与参谋系向来关系不睦,参谋瞧不上指挥的高高在上,指挥看不惯参谋的伪善狡诈。

  可偏偏就是这两个系的重合课程最多,老师大部分也是共用的。

  林斯辰看到一个熟悉的人,那人也往他们这个方向看了一眼,林斯辰笑了,他指了指那人说,“他教的。”

  钟诚顺着他的指尖看了过去,参谋系的制服衬衫,那人在一众魁梧的同期生中显得单薄了很多,皮肤也白,长得倒是挺俊,他也很熟。

  那人看着林斯辰的指尖,刚想偏头又撞上钟诚的视线,他脸上带着尬笑,竟还心虚的挥了挥手。

  钟诚死死的盯着他,脸色突然变的极差,“陆子轶,他怎么教的。”

  怎么说,这人算是他们两个的老相识了。

  帝国中心城就那么大小,有名望,有历史的家族屈指可数。这些家族的小少爷们通常都有几个自己的小圈子,不说是青梅竹马,那起码也能从小混个面熟,其中就有陆子轶。

  钟诚前几年分化成Aphla才被钟家正式认回来,之前都是一个人跟着钟老爷子过过闲云野鹤的放养生活,他性子慢热,看着又桀骜了些,除了对自己上心的人,其他东西他也没什么兴趣,所以哪怕听父亲钟耀的话,往这些圈子里挤,也依旧是个边缘人。

  不过他的存在感更强就是了,毕竟钟家的地位在那里摆着。

  林斯辰认识陆子轶是在钟诚被认回来之前的事。

  当年林家也是家大业大,家风温润儒雅,在中心城里独树一帜。如今破败落寞的林斯辰当年也是个眼里带光的小公子啊,温和谦恭,走在哪里都是那群小孩子的中心。

  在林家风头正盛时,钟诚连招呼都不敢跟林斯辰打,那个绿眼睛的小家伙唯一的爱好就是扒着窗沿,悄悄的偷看林斯辰练琴。

  他连做梦都在想那个漂亮的林斯辰肯定会分化成Omega。

  林斯辰将烟放在唇边,吮了一口,他的唇被钟诚咬的红艳诱人,钟诚透过薄薄的烟雾看着他,这人就像那些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不过即使这样,他也美到让人心颤。

  林斯辰伸出一截舌尖,舔了下唇角,他将香烟移开,然后塞到了钟诚的嘴里。

  钟诚条件反射似的吸了一口,林斯辰的烟太重了,又呛又辣,喉咙好痒,受不了,正当他想拿开时。

  余光中,林斯辰举起了手。

  然后重重的扇了过来,似是带着凛冽的风。

  嘴里的烟都差点给他抽出去。

  “你他妈发什么神经。”钟诚捂着脸上的红色掌印,当即就炸了,他扯着林斯辰领带,手都扬起来了,正要反手抽回去的时候。

  林斯辰咯咯的笑了起来。

  “他还说。”

  “把烟含住了,不然,就让你含点别的。”

  那是林斯辰第一次抽烟,恶心到想吐。

  钟诚的手凝在半空中。

  满脑子都是那个,他还说他还说他还说。

  陆子轶。

  钟诚叼着烟缓缓的平静了下来,任凭身旁的林斯辰笑的像个神经病一样,他那双绿眼睛阴鹜的盯着场上的陆子轶,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拆吃入腹。

  他沉默地抽完了那一枝烟。

  钟诚站了起来。

  薄荷味辛,带着彻骨凉意,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清澈沉淀地压下躁动的热意。

  观众台下的众人一齐抬头,浅金亚麻的短发在暖阳下熠熠生辉,他眉目深邃,英俊逼人,带着别样的异域风情,仿佛是欧洲雕塑家精雕细琢出来的最佳作品。

  那人迎着夕照,像位亲征的君主,缓步从高阶上走下来,每一步都好像掷地有声,什么乱七八糟的胡椒八角,桂皮肉蔻,通通被碾在脚下。

  林斯辰笑的烂漫,眼神空洞。

  他看着钟诚的背影,眼前的景象不断的重合分离。

  白制服与黑西装,浅金色和青灰调。

  他是谁啊。

  是我的,小王子吗?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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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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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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