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37章_万人嫌男妻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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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37章

  37

  吃过早饭,南七七就没事可做了,出嫁前,南七七最喜欢冬天,冬天就不用去地里干农活,挨家挨户都在家里呆着,他在家里呆着也没有太大的心里压力,不怕被爹娘骂他干不了多少活太没用。

  可现在陆如兰什么都不叫他做,陆子谦在读书,他也不敢进去打扰,只能无所事事地坐在院子里发呆。

  身后的窗子被陆子谦敲了两声,他转头看到陆子谦推开窗子对他招手,“过来。”

  “你要喝水吗?我给你倒去。”南七七以为陆子谦学累了,想休息一会。

  陆子谦却摇头,“有事让你做,你过来。”

  南七七听到有事要做,很高兴的跑过去,一进屋就看到陆子谦在桌子上铺了一张纸,上面写了十个字,南七七一个都不认得。

  他以为陆子谦叫他进来时让他磨墨,他还未拿起那块墨,就被陆子谦递了一根笔过来。

  南七七:“给我笔做什么?我又不会写字。”

  “就是因为你不会写字,所以我要教你。”陆子谦走到他身后,握着他的手,“这纸上写的十个字分别是一二三……十。”

  陆子谦每个字都给他念了一遍,“咱们定个计划,这十个字,你用三天学会它们,好不好?”

  “你还要背书,教我学写字会不会浪费你的时间,还有,你是怎么学会写字的?娘不是说你什么都不会么?”

  陆子谦对他眨了眨眼睛,“这是咱们两个的小秘密。”

  南七七感觉到他说话时候离得自己的耳朵很近,陆子谦的声音很苏,让南七七的心脏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

  他以前从未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感觉,好像生病了一样,心脏跳得快要裂开似的,但那种感觉又不是痛苦的感觉,而是很舒服的。

  他不懂这是什么感觉,只是很喜欢跟陆子谦贴在一起,也喜欢被陆子谦握着手。

  “集中注意力。”陆子谦发现他走神了,“还没学就走神,这可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

  南七七赶紧回过神,他想说不会耽误你时间吧,但是他又舍不得现在的这种感觉,只能低头认认真真的看着陆子谦手把手叫他写字。

  陆子谦以前教过小外甥写字,也是这样手把着手写。

  南七七上辈子加这辈子都没有想到他会有机会学写字,写字的感觉也很奇妙,陆子谦的手很大,也很有力,握着他的手也能帮他写出漂亮的字。

  可是陆子谦松开手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手居然那么的抖,写啥都是波浪。

  明明绣花的时候手也没抖过啊,怎么写字就这么难?

  再看看陆子谦写的那些字,怎么那么好看。

  陆子谦安慰他,“刚开始写都是这样的,等你练习的多了就好了。”

  南七七看到陆子谦拿着书坐到了自己对面,认认真真的开始背书,南七七也不好意思再打扰,低着头认认真真的写这几个字。

  笔和墨在这个年代很贵,虽然陆子谦跟南七七说了,他买的都是最便宜的纸和墨,不贵,而且现在家里的条件也变好了,陆子谦昨天回来时买了半背篓的纸,够他们用很久了,但南七七依旧舍不得,把每个字都写的很小,一张纸写满了之后,干脆用手指沾了些水在桌子上写。

  陆子谦给南七七订了一天三个字的计划,也给自己订了一份背书计划。

  陆子谦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是记忆力也比常人要好许多,一般只要他读两遍,读顺了,就能背下来。

  秦先生给他的这几本书不是新书,里面做了标注,陆子谦看起来不是很费劲。

  有的句子他能靠着自己理解解答出来,难懂得地方有秦先生的批注,他也能理解意思。

  意思理解了,背起来就顺多了。

  他也给自己定了背书计划,这三本书差不多要一个月全背完,一本十天。

  而且只有白天时间背书,晚上时间就算了,晚上需要点灯,蜡烛太贵,他们一般用油灯,灯光微弱,伤眼睛。

  穿越前,陆子谦的爸爸是近视眼,他也被遗传了,穿越前可以带眼镜,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亲爹有没有近视眼,会不会被遗传。

  他一定得保护好眼睛,不然近视了都配不了眼镜。

  两个孩子在屋里学了一整天,陆如兰悄悄的看了好几眼,心疼的很。

  来买豆腐的人也好奇的往屋里看了好几眼,他们跟陆如兰说:“你家那傻儿子还真的开始念书了?”

  “看着还挺刻苦的,没准真歪打正着的考上了。”

  “考什么,村里多少聪明伶俐的小孩子都考不上,他一个傻子还能考上了?”

  “别浪费钱读书了,本来就是个傻子,再把脑子学的更木讷了人就废了。”

  陆如兰没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她心里也是担心的,她儿子脑子本来就不怎么灵光,万一读书把脑子给读坏了怎么办?

  等豆腐卖完了之后,她给陆子谦和南七七送了点吃的。

  陆子谦不爱吃甜食,她做了点炸菜团子,里面放了些肉碎。

  冬天菜都是一些秋天时晒得菜干,肉也是之前做的腊肉,闻起来很香,之前陆如兰做过一次,陆子谦觉得很香。

  陆子谦穿越钱是顶级豪门总裁,从小山珍海味,什么都吃腻了,反倒是挺喜欢这种农家菜,觉得很新鲜。

  陆如兰端着丸子进房间的时候,那两个人都低着头,一个看着书,一个在写字。

  “你们都休息一会,”陆如兰给陆子谦擦擦汗,“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考不上娘也不会嫌弃你,你要是害怕被人笑话,咱们就搬到镇子上去,咱们把房子和地卖了,在镇子上买个小房子,够咱们仨住就行。”

  “娘,我还挺喜欢乡村生活,”陆子谦拿了个菜丸子递给南七七,让南七七先吃,“这边有山有水的,风景好,治安也好,人也团结。

  没有小偷也没流氓,若是从外面来了小偷,全村人会一起帮忙把他捆了,到了镇子上要是遇到流氓或者小偷,谁管咱们?去官府报官,官府也不一定会管咱们。”

  陆如兰叹了口气,“娘看你天天被人嘲笑,心疼你。”

  陆子谦:“也不是一辈子都不搬走,等我考上了状元,咱们一家人搬到京城去。”

  “你还真敢说。”陆如兰觉得陆子谦比以前还傻,不仅傻,还疯。

  陆子谦上一世也是参加过高考的人,考了他们市的理科状元,现在改成学文科,他觉得只要学习方法找对了,无论学文学理都能学好。

  即便他不行,他也对秦先生也有信心,他相信自己即便真是个傻子,秦先生也能给他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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